1、外贸专业公司及子公司和所属省市的台区级分公司以及经批准有外贸权的支公司。 2、有进出口权的工贸、农贸、技贸公司。 3、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企业联合体、外贸和生产企业的联合公司。 4、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5、免税品公司,外汇、侨汇商店。 6、信托投资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技术引进公司和租赁公司。 7、成套设备公司,对外承包工程公司。 8、其它经常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